log


高頻交易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9207019949


 ‪#‎內容慘業‬ ‪#‎醫療崩壞‬
"這裡需要介紹一個時代背景,理論上投行是靠投資人的經紀費用過活,即通過提供投資建議賺錢。但由於經紀費用已經低到讓這些華爾街精英無法寫出誠實的研 報,因此投行轉而利用研究報告幫助能夠讓他們賺到更多錢的企業(為了便於理解,如同公立醫院低廉的健保費用逼出學名藥等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8807994949


"Google版魏則西事件?"
在 Google 搜索 “幹細胞治療”,就會顯示來自巴拿馬或其他地方診所的付費廣告, 保證打一劑神秘的細胞,就可以治癒自閉症,腦性麻痺,和其它任何疾病。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登出了一個 case study 顯示,Jim Gass 的脊椎長了一個奇怪的 “sticky fibrous growth” ,而細胞不是他的。Jim Gass 之前有前往阿根廷,中國,和墨西哥接受胎兒組織注射的治療。(大意)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7960044949


抓到了,LinkedIn 員工分紅沒有費用化 (誤)
"但與很多公司(如 Facebook 與微軟)不同,LinkedIn 並不把給員工的股票當做財報裡的『開銷』,一旦算進去,賬面上就不好看了。"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4686544949

non-profit company (劃錯重點)
"OpenAI ... 是 Tesla 老闆 Elon Musk 投資的非營利公司"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4603034949


在 FB messenger or private groups 裡面分享 link 不安全 , 可以被挖出來 , 請小心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4005549949


"何況台灣正想加TPP,但TPP是要把著作權法列為非告訴乃論,就是公權力可以對 Cosplay有觸犯著作權者,直接提起刑事訴訟,注意!!是刑事訴訟"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93960859949


"目前在這一塊技術,傳統的中文斷字NLP領域,領先的好像是在北大,早幾年是中研院領先,但被北大超越後,好像就沒有再贏過去的發展。走機器學習來處理 的,就都是中國的廠商了,台灣的廠商好像沒聽說有人投入,投入沒價值嗎?泛亞洲區用的文字幾乎都是需要另外斷字的,發展好能處理中文的,泰國、印尼、馬來 西亞等新興國家都在後面等著你,好生意,誰會投資呢?"



" 註:根據 Personal Innovation Act 的說明網頁,SoftBank 在這系列的專案中四處運用 Arduino 實現構想;任何想要從事輔具服務的專業人員,如果能夠學習運用 Arduino,規劃輔具較不受現有市面產品的限制,才能真正根據個案需求,實現真正量身訂做的各式生活輔具。"

著作權筆記:

1.錄影機不只是錄影機,而是錄影技術,這更是今日數位影音檔案能在網路上廣為流通的基礎技術。

2.1984年,美國最高法院9位法官,以5比4的表決數,確認Sony公司的錄影設備不構成侵害好萊塢的電影著作權,因為這項技術允許觀眾錄製電視節目以供稍後觀賞,是屬於時間轉移(time-shifting)的合理使用,不能因為有人用來盜版,就扼殺這項技術。日後的事實證明,錄影技術為電影業者帶來更大收益。

3.技術是中立的,法律不該扼殺技術,而是要探究利用這項技術的人是在促進人類生活品質的提升,還是在侵犯他人的權利。偏偏這兩件事又無法清楚分隔,在在考驗著大家的智慧,立法者與司法者的一舉一動,都有深遠的影響。

4.當VHS的讀取機器不再買得到,圖書館或家裡的那些VHS舊帶子怎麼辦?可以自行轉換為數位檔案以方便保存、瀏覽嗎?立法者的決定是,把VHS的舊格式轉換為數位檔案,是重製他人著作的行為,必須是市面上買不到相同內容的新格式產品,才能夠進行格式轉換(format-shifting)的合理使用。

訂閱總統法律公告 ( via IFTTT and RSS )


訂閱總統法律公告  ( via IFTTT and RSS )



ifttt.com 註冊完之後, 安裝 https://ifttt.com/recipes/430480
就可以收到法律公告的 email 通知

原理是, 如果 ifttt 觀察到 RSS 的變動, 就會發電子郵件通知你

這裡 : 函釋_DB.md 有列一些法規公告的 RSS 或 網頁
可以用來訂閱或請 ifttt 發電子郵件通知你

如果沒有 RSS 的網頁, 可以請 changedetection.com 在網頁有變動時通知你

張璽/為什麼寶寶哭鬧,抱起來就不會哭了呢?


六個月以下的小嬰兒,哭鬧時排除生理不適(飢餓、尿布濕等等)後,建議就抱起來走來走去安撫。因為文章當中有提到「哭鬧聲是產生兒虐的重要危險因子」(ref: Reijneveld, S.A., van der Wal, M.F., Brugman, E., Sing, R.A., and Verloove-Vanhorick, S.P. (2004). Infant crying and abuse. Lancet 364, 1340–1342.)。所以新手爸媽懂得怎麼安撫哭鬧的孩子,不論是對夫妻關係或是孩子將來的家庭生活,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http://health.udn.com/health/story/7419/1702759


~~~~~~~~~~~~~~~~~~~~~~~~~~~~~~~~~~~~~~~~~~~~~~~~~~~~~~~~~~~

「第一胎照書養」是很多新手爸媽的寫照。我(老婆)雖然身為專業醫療人員,當自己變成爸媽的角色的時候,仍然會到處看文章、查資料,寶寶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當成天塌下來。聽說最近媽媽界流行兩個流派:百歲醫師和親密育兒法。各有各的理論依據,到底該用哪一套方法,各界反應也不一。嬰幼兒的教養一直很不容易研究的困境之一,就是我們都經歷過這一段,可是我們都忘記了。就像太陽花女王說的一樣「誰沒有過去~~~」,只是我們都忘記我們的曾經。不論是何種方式,新手爸媽最常面臨到的第一道關卡就是嬰兒的哭鬧。
寶寶愛哭哭,但寶寶不說(為什麼)。記得老大出生的時候,老婆很勇敢的挑戰母嬰同室,每次他一哭,老婆就要檢查一遍是不是餓了(嘗試餵奶)、是不是尿布濕了(打開來看)、是不是哪裡不舒服(全身上下翻一遍)。全套做完以後都不是,逗弄他也無效,才抱起來哄。這時候也不知道是哭累了還是怎樣,一抱起來很快就安靜了。
後來老二跟老三,比較熟練的狀態下,前面的全套大概只需要半套就能排除肚子餓尿布濕,接下來直接就把寶寶抱著走來走去哄。說也奇怪,只要一坐下來寶寶又會崩潰,但是站起來就好了。因為都需要站著抱哄,有時候還需要走來走去,老婆難免會抱怨覺得很累,一直問我為什麼會這樣。我本來沒想太多,安慰她說這樣可以順便減肥很好啊,但是聽到我這樣講的老婆臉色不是很好看,為了看到明天的太陽只好趕快搜尋一下學術論文。
沒想到真的給我找到一篇很有趣的研究,也許可以給我們一點點線索(和給我一條活路)。
這是一篇發表在Current Biology的研究,由日本的理研Brain Science Institute的「親和性社会行動研究チーム」所做的研究。首先他們先找來幾組媽媽跟六個月內的嬰兒,測量這些嬰孩的心跳、肢體動作和發出的聲音(包含哭鬧聲)。發現當媽媽將嬰兒抱起來走動(carrying組)時,不論有無繼續哭鬧,心律都有下降的現象。而活動度以及發出聲響的部分也明顯地降低。

圖片/張璽醫師提供

分享
這樣的結果符合過去對哺乳類動物的研究。過去學者已經發現,當哺乳類媽媽在移動小孩的時候(例如獵豹媽媽用嘴巴叼著獵豹寶寶),動物寶寶會安靜地縮著被母親叼著走,這稱之為「transport response」。但是究竟是什麼機轉控制寶寶有這樣的反應呢?
接下來研究者為了探討這個現象,利用老鼠進行實驗。他們同樣的創造幼鼠經歷「holding」和「carrying」的情境。生理的反應當然和人類組類似。
研究者發現carrying的情境,因為幼鼠感受到「啊,我被拎起來了」的本體感覺,這個刺激傳入中樞神經系統,會激發副交感神經使心跳變慢,也會經由小腦傳出指令讓身體活動降低。這一系列的反應稱之為「冷靜反應(calming response)」。這樣的反射有助於動物寶寶在野外生存的時候避開危險,因為動物媽媽需要叼著動物寶寶移動時通常是為了逃避危險的環境,如果寶寶此時不安靜配合,就會被母親拋下而死亡。
因此我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結論:為什麼哭鬧的嬰兒,抱著走來走去哄比較容易安靜下來,是一種原始的本能而不是任性要人抱。它的生理機轉是,當抱起寶寶的時候,因為身體移動以及位置的改變(由躺姿變為立姿),本體感覺傳遞這個訊息進入腦中,接下來藉由副交感神經及小腦產生心跳變慢、動作降低和保持安靜的生理變化。不過這個冷靜反應是暫時性的,如果讓寶寶哭鬧不休的原因沒有移除,寶寶在冷靜完之後還是會哭鬧的。

圖片/張璽醫師提供

分享
再回到文章最前面提到的,嬰兒哭鬧時到底該用親密育兒還是百歲醫師? 我自己的意見是,根據這篇研究論文,六個月以下的小嬰兒,哭鬧時排除生理不適(飢餓、尿布濕等等)後,建議就抱起來走來走去安撫。因為文章當中有提到「哭鬧聲是產生兒虐的重要危險因子」(ref: Reijneveld, S.A., van der Wal, M.F., Brugman, E., Sing, R.A., and Verloove-Vanhorick, S.P. (2004). Infant crying and abuse. Lancet 364, 1340–1342.)。所以新手爸媽懂得怎麼安撫哭鬧的孩子,不論是對夫妻關係或是孩子將來的家庭生活,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經過我如此詳盡的實證醫學解說之後,老婆大人看起來好像比較可以接受了。但是她又問我說「雖然實驗當中人類組是媽媽抱著小孩,可是老鼠組只是模擬鼠媽媽叼著幼鼠,因此我合理推論不一定要由媽媽抱著走來走去安撫,爸爸應該有有一樣的效果,你覺得呢?」我覺得啊….我覺得老婆很聰明所以這個假設非常合理,因此決定馬上起身去學校實驗室以老鼠進行這個實驗(逃走)。

Skydive Dubai

媽咪, 不能預購 Tesla 的話, 可以改玩這個嗎 ? XD


彭博商周 - 手機竊聽風雲:1984前傳

出處: http://mobile.bbwc.cn/article/10064941/1/cat_18

「可以花20美元左右搞個信號干擾器。」有了干擾器,你就能迫使通話退回到2G網絡。把信號干擾器和一隻廉價的老式IMSI抓取器配合使用,就是一隻Hailstorm的原始模型了。(用於手機竊聽)


手機竊聽風云:1984前傳

2016年04月06日

在圍繞手機隱私問題的混戰中有兩大主要爭奪領域:一是手機數據的加密;另一個是網絡安全
一旦售價只有1500美元的手機跟蹤設備進入大眾市場,這個世界會發生什麼?

在丹尼爾‧裡格麥頓(Daniel Rigmaiden)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曾參加過「二戰」和朝鮮戰爭的外祖父常常開著車,帶他行駛在加州北部的蒙特雷一帶,給他播放時任總統、推崇「小政府」理念的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演講錄音。在那些日子裡,有關小政府和個人自由的理想對他的影響之深,或許連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十幾歲時,裡格麥頓是一名對社會不滿、熱愛朋克搖滾的青年,從兩黨制到稅收政策,他對美國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感到失望。不久前的一天,在鳳凰城,剛剛在此地結束假釋的裡格麥頓隔著面前的墨西哥食品對我說,「在那個年紀,每個人都要找點目標來宣洩自己的反叛精神……我覺得,我要麼不得不去對抗這個被操控的體制,要麼就得徹底躲得遠遠的。」
今年35歲的裡格麥頓身材頎長,頭髮濃密而黑亮。他很安靜,嘴角總帶著一絲嘲諷的微笑。他用柔和而快速的語調,向我講述了他從一名最底層的互聯網罪犯,逐步成為美國最有預見性的科技類隱私權倡導者的歷程。1999年高中畢業後,前後差不多10年時間裡,裡格麥頓一直在加州各大學城裡遊蕩,不停地變換各種假名字。「我不願被任何社會規範所約束,」他說,「那些規範在我看來很不真實。」有時,他會一連幾個星期在叢林裡生活,四處搜尋水和食物,考驗自己的生存極限;然後,找個能免費過夜的地方住上一陣子,從網上掙點小錢—最早是販賣偽造的身份卡,後來逐漸涉足更嚴重的犯罪。2006年,他編寫了從互聯網上各種數據庫裡挖掘信息的軟件—包括公眾的姓名、生日、社會保障卡號碼,還有商業企業的僱主識別碼等等。再後來,他開始搞起了虛假退稅,總計有好幾百筆,每筆都能拿到可觀的退稅款。
他用現金購買金幣,存了大約50萬美元,準備在某個適當的時候移居到南美。但在2008年,聯邦調查局(FBI)、美國國稅局(IRS)和美國郵政署(USPS)的聯合行動組在他位於加州聖何塞的公寓裡抓捕了他,並指控他犯有電信欺詐和盜用身份的罪行,所涉犯罪情節足以讓他在監獄裡度過餘生。直到他被抓捕時,當局才得知他的真實姓名。
他們究竟是怎麼找到他的?這是一個謎,至少對裡格麥頓來說是這樣。之前他一直生活在與社會完全隔絕的環境裡。他很清楚,他與公寓以外的世界的唯一聯繫是那台筆記本電腦上的AirCard無線網卡。他認為,要想找到他,那些抓捕他的人不得不將他那張AirCard卡發出的信號,從其他大量而無序的信號裡識別出來,以便對他進行準確定位。而在他所瞭解的範圍內,要做到這一點所需要的設備那個時候還不存在。
裡格麥頓決心徹底搞清楚這到底是一種什麼設備。他雖然已經入獄,但並未經過審判。為了拖延時間,他沒完沒了地提交請求,表達對被捕的異議,堅稱執法部門在沒有獲得許可令的情況下對其實施了監聽。在監獄圖書館裡,他開始學習通信方面的課程。他學到的最重要一點是,每當手機與通信基站交換數據時,都要發送一個國際移動用戶識別碼(IMSI)。他的AirCard卡也像手機一樣,有一個IMSI。他推斷政府部門手裡必定有一個能偽裝成手機通信基站的裝置,從而可以騙過他的AirCard卡,讓它交出IMSI。然後,這個識別碼被他們拿去與他在網上申請虛假退稅文件的相關IMSI做比對。當然,這只是他的推論,但如果事實確實如此的話,那麼,他就有充分理由認為,執法機構對他AirCard卡改採取的行動屬於非法搜查。
裡格麥頓花了兩年時間,終於第一次找到了能證明這一點的少量證據。數字領域公益維權組織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曾在聯邦調查局的電子化信息採集系統網絡的文件裡發現很多秘密記錄(該網絡是聯邦調查局的一個數字化通信監視項目)。他查閱了大量記錄,注意到其中有一處提到了一個負責無線信號攔截和跟蹤的小組,這是聯邦調查局為定位手機特別設立的一個部門。他將自己的發現與他在佛羅里達某地一次市政會議安排表上發現的日程做了對照,其中有當地警察局申請監視設備採購許可的事項。附件裡給出的設備名稱是StingRay,製造商是Harris Corp.。
StingRay外觀尺寸與一隻手提箱相仿,它能偽裝成一個手機基站,誘使手機暴露其序列號(常常還有手機通話和短信的內容)。這類裝置在技術上被稱為IMSI抓取器或手機基站模擬器,零售價在40萬美元左右。Harris公司及波音公司(Boeing)旗下子公司Digital Receiver Technology一直向軍方和情報機構出售IMSI抓取器,從2007年起,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以及21個州的其他50多個城市的警察局也陸續成為他們的客戶。手機向這類裝置發送的信號,不僅能用於對警方正在搜尋的手機進行定位(某些情況下定位精度可達兩米),而且還能看到周圍都有誰。比如,IMSI抓取器可以掃瞄時報廣場、某幢公寓樓,或某次政治示威的現場。
裡格麥頓積累了一份數百頁厚的文件,內容是有關StingRay以及所有類似產品和競爭對手產品的信息,包括Triggerfish、KingFish、AmberJack和Harpoon等等。聯邦調查局一直要求使用這些設備的警察局簽署保密協議。所以,當他將有關方面秘密使用上述設備的事情公諸於眾後,引起了隱私權和公民自由保護組織的關注。至於裡格麥頓自己的案子—在近6年時間裡提交了數百份申請之後,他最終同意達成認罪協議,承認有密謀、郵件欺詐及兩項電信欺詐行為,並以他在監獄內已度過的刑期相抵。他於2014年4月出獄,到今年1月緩刑期結束。如今,重獲自由身的裡格麥頓彷彿是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筆下沉睡數十載的瑞普‧凡‧溫克爾(Rip Van Winkle),大夢方醒時世界已經大為不同—手機監聽和安全問題已成為所有人都要面對的問題。
當前,在圍繞手機隱私問題的混戰中,至少有兩大主要爭奪領域:一是手機數據的加密,有關這個問題,蘋果公司(Apple)曾盡其全力抗拒與美國政府分享它改採用的方法。另一個領域是網絡安全,警方和軍方多年來一直在利用這方面存在的巨大安全漏洞,而且能突破防線的不僅僅是政府。警方用於搜捕低層次的退稅騙取者時所使用的裝置,相比幾年前不僅更便宜,而且更容易製造。
「任何人都能用從互聯網上搞到的零部件來製作StingRay。」裡格麥頓告訴我。他還提到多年來有關這方面的很多試驗的故事,說在這些試驗裡,研究人員就是這麼做的。他說,「電信服務商永遠都不會知道。永遠都不會發生通信中斷。它根本就是一種完全背著人的行為。」在即將到來的這個手機跟蹤監聽設備逐漸大眾化的時代,盜取你手機信息的或許並不是警方或者聯邦調查局的人,而是你隔壁的鄰居。
今年2月的一個上午,天空飄著雪。在馬里蘭州州府安納波利斯,由3名法官組成的一個小組正在就首例StingRay相關訴訟是否提交上訴法院聽取質證。這起訴訟的當事人是25歲的克倫‧安德魯斯(Kerron Andrews)。兩年前,安德魯斯因涉嫌企圖謀殺在巴爾的摩被捕。法庭為他指定的一位女律師像近年來其他許多法庭指定的律師一樣,受到裡格麥頓案的啟發,以憲法第四修正案為依據,對逮捕安德魯斯提出質疑。她認為,在法庭開具的允許警方在某所特定房屋裡搜捕安德魯斯的逮捕令中,實際逮捕安德魯斯所使用的技術並不在列。一開始,檢察官們表示說,他們不能確認逮捕過程使用了任何技術手段—由於簽過保密協議,不止一家警察局選擇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們最後承認,警方是用了StingRay的新一代版本Hailstorm找到安德魯斯的,這種裝置同樣出自Harris公司。在一名法官駁回了本案的大部分證據之後,馬里蘭州檢察院提出上訴。由此,馬里蘭州州政府訴安德魯斯一案,有可能成為首例在上訴法院一級作為普遍適用的判例法案例的IMSI抓取器訴訟。
質證過程中,小組的3名上訴法官中至少有兩人似乎對馬里蘭州檢察院提請上訴的理由表示懷疑。有一點似乎讓法官丹尼爾‧弗裡德曼(Daniel Friedman)非常惱火:警方和檢察官們似乎對Hailstorm這種設備瞭解不足,並不清楚它是否侵犯了嫌疑人的隱私。安德里亞‧萊希(Andrea Leahy)法官認為,這個案子完全適用美國最高法院2012年就聯邦政府訴瓊斯一案所做的裁決,即警方在沒有拿到許可令的情況下不得在公民的汽車上安裝GPS定位裝置。萊希法官稱,「使用監聽裝置需要法庭開具許可令。」
隨後,安德魯斯在上訴階段的律師丹尼爾‧科布蘭(Daniel Kobrin)於辯護時指出,Hailstorm違反了所有人對隱私權的合理預期—他的這一舉動或許會讓前不久剛剛拒絕了聯邦政府要求的蘋果公司CEO蒂姆‧庫克(Tim Cook)感到自豪。科布蘭說,這跟你丟在房子外面的垃圾是不同性質的東西,人們不會默認說,手機上的任何東西可以作為警方用來對付公民的證據。「當我帶著我的手機走在路上,我打電話並不是為了讓任何一家電信公司知曉我在哪裡,不論是Verizon還是斯普林特(Sprint),或者T-Mobile,」這位律師說,「手機不是用來進行跟蹤的東西。沒有人買手機是為了被人跟蹤。沒有人用手機是為了被跟蹤。」幾個星期後,上訴法官小組決定維持其下級法院做出的將通過Hailstorm取得的證據予以駁回的裁定。不久之後,馬里蘭州或許將不得不步華盛頓州的後塵,要求法庭在許可令中,對批准使用手機基站模擬器抓捕當事人的內容給予明確表述。
克里斯托弗‧索霍恩(Christopher Soghoian)旁聽了訴訟過程。他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首席技術專家。在揭露電信系統存在的監聽漏洞,並為管制這種監聽而向各州政府逐一發出提議方面,他所做的貢獻比起裡格麥頓可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蓄著長發短鬚的索霍恩畢業於印第安納大學,5年前他就提醒人們警惕StingRay—在那之前,他收到裡格麥頓從監獄裡發來的一條信息,稱他可以證明警方侵入了他的手機。「我記得曾在《連線》雜誌上看到過這種設備,」索霍恩回憶道,「但當時我還以為是虛構的。」(手機跟蹤裝置在電視裡是家常便飯,電視劇《國土安全》裡就曾出現過。)索霍恩的同事們曾對這種警方最愛用的玩意給馬里蘭州的數十名公共辯護律師做過培訓;在去年夏天的一個案子中,一名警探曾做證說,巴爾的摩警方大約使用了4300次Hailstorm設備。「為什麼巴爾的摩有這麼多涉及StingRay的案子,」索霍恩告訴我,「因為辯方律師都聽說過這種東西。」
Harris是一家從事國防承包業務的上市公司,總部位於佛羅里達,目前有2.2萬名員工,市值達97億美元。上世紀70年代,Harris在白宮和克里姆林宮之間架設了第一條加密熱線;後來它還進入到GPS、航空交通管制以及軍方無線通信領域。外界最早知曉其進入手機基站模擬器領域是在1995年,當時,聯邦調查局使用該公司製造的Triggerfish來追蹤臭名昭著的黑客凱文‧米特尼克(Kevin Mitnick)。他當時從美國最大的幾家電信公司竊取了專屬軟件。
幾年之後,StingRay面世了,它是針對新型數字式蜂窩通信網絡的特點對Triggerfish加以改進後的產品,其最早一批用戶是軍方和諜報人員。去年秋天,懾於裡格麥頓案和其他案件曝光後帶來的壓力,美國司法部宣佈,大部分情況下,聯邦調查局需要先取得許可令才能使用這類設備,不過,聯邦調查局現在仍很喜歡用IMSI抓取器。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曾說,「它是我們用來找到殺手的利器。」
而大多數地方警察局依舊不受上述要求的約束。外國政府同樣如此,他們普遍被懷疑在美國境內使用IMSI抓取器(就像美國肯定也在其他國家使用這類設備一樣)。因此,隨著StingRay的曝光,尋求相應對策的市場也逐漸形成。低端市場方面,有針對安卓系統的開放源代碼應用軟件SnoopSnitch,它能為假冒的手機基站掃瞄手機信息。高端市場上則有ESD America出售的加有大量特別配置的手機CryptoPhone。ESD America是一家位於拉斯維加斯的高科技公司。售價高達3500美元的CryptoPhone能掃瞄到所有與它發生數據交換的手機基站信號,並標示出任何可疑信號。雖然CryptoPhone不能很確定地證實某隻可疑手機是IMSI抓取器,「但每個星期我們的CryptoPhone現貨都會銷售一空,」今年40歲的ESD首席執行官、11年來一直在推廣這款手機的萊斯‧戈德史密斯(Les Goldsmith)說,「全球範圍內,現在大約有數十萬部CryptoPhone手機。」ESD最理想的客戶是各國政府。去年,該公司首次推出一款售價700萬美元的套裝軟件OverWatch,這是它與德國企業GSMK聯合開發的。ESD說,OverWatch可以利用三角定位原理,根據安裝在城市各個角落的傳感器發出的信號,幫助政府對違法使用的IMSI抓取器進行定位。戈德史密斯說,「目前,它已進入25個國家。」
與國防市場並行的,還有科技愛好者和黑客們的世界,他們也一直在琢磨手機網絡,並發現Harris能做到的很多事他們自己也能做。手機剛出現的時候,傳輸信號像收音機信號一樣屬於模擬信號,自己動手截取手機信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任何人都可以到RadioShack的店裡買來接收器竊聽手機通話。美國國會對此越來越感到擔憂,1990年代曾召集手機行業人士舉行聽證會。這原本是一個強化整個通信網絡的好機會。可惜,國會卻選擇了加大信號攔截設備購買難度的做法。它的想法是,當數字式移動電話技術逐漸站穩市場之後,要攔截數字信號會需要極其高昂的成本,沒有人會試圖這麼做。後來的實踐證明,這種想法不只是一般的短視。
只要你一直在用2G(又稱GSM制式)網絡或它之前的任何一代數字型通信網,你的通話和短信內容,以及你所在的方位都很容易被IMSI抓取器攔截和識別。2008年,研究員托拜厄斯‧恩格爾(Tobias Engel)率先展示了自己製作的一隻簡陋的IMSI抓取器,用它在一個2G前代數字移動通信網絡上監聽通話並讀取短信。兩年後,在拉斯維加斯舉行的一次DEFCON黑客大會上,另一位研究員克里斯‧佩吉特(Chris Paget)用一台只花了1500美元製作的裝置來監聽2G網絡上的通話。之所以能這麼便宜,是因為它是「基於軟件控制的無線通信」,這種模式下,所有複雜的通信任務都不是靠硬件來實現的,而是依賴軟件。如果你自己寫不出軟件,或許互聯網上已經有什麼人幫你做好了。
現在的手機都已採用更高級的3G或者4G(又稱為LTE)網絡。從理論上講,IMSI抓取器只能精確測定這些手機本身的方位,但聽不到通話也看不到短信。但如果所使用的IMSI抓取器能迫使通話退回到2G模式,這些就都不成問題。以Harris的下一代產品Hailstorm為例。「我們花了一些時間才碰巧從美國緝毒局(DEA)找到一些文件,結果發現,Hailstorm是一種天生的可適用於LTE網絡的IMSI抓取器,」ACLU的索霍恩說,「這情形就好像是,『等等—我原來還以為它應該不能在LTE網絡下運行呢。到底怎麼回事啊?』」
去年秋天,他們為解決這個疑問找到了一點線索,當時,來自柏林和赫爾辛基的一個研究團隊宣佈,他們已製作出一隻IMSI抓取器,能讓使用LTE網絡的手機在半徑10米到20米的範圍內洩露方位,而且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對使用GPS網絡的手機也可以。「我們主要是迫使手機降回到2G或3G網絡,」30歲的拉維沙恩卡‧博加昂卡爾(Ravishankar Borgaonkar)博士說,「我們想看看4G網絡系統承諾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做到。」(博加昂卡爾後來被牛津大學錄用。)結論是否定的。他們這款IMSI抓取器的售價是1400美元。只要所使用的手機保留了2G選項,這隻手機上的通話就能被降級。而現在的無線運營商還不能脫離2G—如果他們想讓所有手機在所有地方都能使用的話。系統變得越複雜,就越容易受到攻擊。「手機就是一個小型電腦,它本身是越來越安全了,」柏林安全研究實驗室的首席科學家卡斯滕‧諾爾(Karsten Nohl)說,「但手機網絡呢?它們反而變得越來越不安全了,這不是因為哪一項操作,而是因為在它涉及的這麼多技術當中,某一項技術成為最薄弱環節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了。」
博加昂卡爾的團隊製作的這種設備叫作「被動接收器」,相當於一台經濟型的StingRay。被動接收器不會主動對某隻手機進行瞄準、定位、將信號降到2G,然後進行監視;相反,它只是待在那裡,收集附近傳輸的任何一個手機信號。這種模式對某些地方的警察局來說非常理想,《華爾街日報》去年夏天曾報導說,這些警察局已經從位於馬里蘭州漢諾威的計算機安全技術公司KEYW購買了大量被動型設備,每套在5000美元左右。佛羅里達州的一份執法文件將這類設備描述為「更便攜,更可靠,而且功能上更隱蔽」。如果你想做的是看看哪些人正在那裡參加抗議活動,或者在房子裡、教堂裡、聚眾吸毒的地方,這種被動接收器正合適。
我曾經與一位一直在Harris工作的程序員交談。他對愛好者們達到的水平有點拿不準。他先是自豪地表示,「自己動手製作的IMSI抓取器與Harris做的StingRay抓取器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儘管如此,他對業餘愛好者追趕上來的速度也很欽佩。「我想說,最令人敬佩的飛躍,是LTE在支持軟件型無線通信方面所取得的進步,」他說,「那是從無到有。從零到2G用了差不多10年時間,從2G到LTE只用了5年。我們還沒達到。但他們正在趕上來。他們一定能趕上來。」
要想看看大量廉價的IMSI抓取器是怎樣一個市場,你不需要到處尋找。中國就是現成的例子。兩年前,中國關閉了20多家製造非法IMSI抓取器的工廠。這些非法抓取器被用於發送垃圾短信、引誘人們登錄釣魚網站。騙子們無須向電信公司支付短信費,他們使用這些抓取器搭建假冒的手機基站,然後利用它來向某個區域的所有用戶免費發送短信。
印度則是另一種樣本。政府剛剛開始採購手機基站模擬器之後,反對黨政客和他們配偶的手機通話就開始被監聽。一位情報部門官員對印度一家報紙透露說,「我們可以跟蹤我們選定的任何人。」接下來的跟蹤目標是企業;很顯然,深夜的通話大部分是在安排性交易。到2010年,政府高級官員公開承認,印度的整個手機通信網絡都受到了損害。「一旦這種技術普及開來,美國會變成什麼樣子?今天的印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個令人恐懼的範例,」索霍恩說,「美國的手機通信系統並不比印度的更安全。」
在美國,IMSI抓取器的應用是很容易想見的。對於名人八卦新聞網站TMZ的那些自視甚高的實習生來說,搜尋卡戴珊(Kardashian)等娛樂明星的行蹤是他們非常渴望做到的事(當這位明星難得地不想被媒體注意到的時候)。「一旦狗仔隊開始使用StingRay,而不是像以前那樣採用潛入語音信箱的手段時,想像一下,他們將能挖到什麼樣的類似媒體大亨默多克(Murdoch)那樣的超級醜聞啊?」索霍恩反問道,「如果你花1500美元就能買到一個,那自己動手花500美元做一個又有什麼意義?因為到最後,下一代狗仔不會是黑客,而是那些有開支賬戶的記者們。」
在安納波利斯旁聽庭審後,索霍恩和我來到咖啡館。我們在索霍恩的智能手機裡搜索阿里巴巴網站,索霍恩在搜索欄裡輸入「IMSI抓取器」後,網頁上返回一長串結果,各種售價的都有,最便宜的只要1800美元。「這個是尼日利亞產的……這個要2萬美元……這個是孟加拉的。」我注意到,有一些搞促銷的抓取器跟Hailstorm不一樣,好像只能適用於2G網絡。索霍恩說,「可以花20美元左右搞個信號干擾器。」有了干擾器,你就能迫使通話退回到2G網絡。把信號干擾器和一隻廉價的老式IMSI抓取器配合使用,就是一隻Hailstorm的原始模型了。
每個國家都知道手機網絡存在脆弱性,但是,沒有人想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他們也在利用這種漏洞。兩年前,來自佛羅里達州的民主黨籍聯邦眾議員艾倫‧格里森(Alan Grayson)曾致函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對手機監聽技術帶來的通信漏洞表示擔憂。曾為通信業從事遊說活動的FCC現任主席湯姆‧威勒(Tom Wheeler)為此召集了一個特別工作組,但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能拿出任何成果。FCC發言人內爾‧格雷斯(Neil Grace)表示,「委員會的內部小組正在協同聯邦政府各合作方,繼續評估圍繞IMSI抓取器的各種情況,並將在其所發現結果的基礎上考慮採取必要的措施。」
索霍恩對此並不樂觀。「FCC現在有點進退兩難,」他說,「一方面,他們不想採取任何行動,來阻止執法部門繼續使用這種他們目前正在使用的設備。但同時,如果這種設備作為執法工具能正常使用,那麼不法分子的設備也就能正常使用。」這跟蘋果公司與FBI之間的對抗不同,圍繞手機通信網絡漏洞所做的鬥爭並不涉及公共部門與私人領域之爭,它是公共領域與其自身之間的對抗。
當ACLU華盛頓州分部協助該州政府起草有關使用IMSI抓取器需要取得許可令的法律草案時,住在鳳凰城中心區公寓裡的裡格麥頓曾向其做過諮詢。當時他為拿到更多的StingRay相關文件正在起訴聯邦調查局,而法院前不久已有所鬆動。而且,現在他的假釋期已經結束,可以外出了,他想到美國各地就對抗手機監聽的話題做演講。「當年我就覺得不正確的那些事情到今天變得更糟了,」他輕笑著說,「唯一發生改變的是,我要走一條相反方向的路,那就是參與進來,為爭取改變這種狀況而盡我所能。」
裡格麥頓或許不大可能成為給我們帶來隱私權保護標準的人,不過,他將各種零散信息關聯起來並加以推理論證的能力曾經被證明非常有效,或許,在這方面他還能再次成功。他已經蒐集了KEYW部分被動型設備的參數規格,而且他認為,完全有理由相信,類似Harris的那些大公司現在已經比它走得更遠。裡格麥頓說,「每一名巡警,都將在他們的車裡或隨身裝備裡配備一件這樣的被動型抓取器。」他認為,要讓手機監聽設備真正實現大眾化,「它應該用起來像在手機上安裝一個App一樣容易。我認為在某個地方一定會有什麼人決定,要讓這東西很容易讓大家做。然後他們就會去做」。
有類似想法的絕不是他一個人。EFF基金會的律師詹妮弗‧林奇(Jennifer Lynch)說,「一旦價格足夠便宜,這項技術下一步就會進入到公眾手中。」她說,「企業總是要爭取為他們的技術發掘新的市場。而且,的確有很多人想監視他們的鄰居、他們的配偶甚至他們的女朋友。」
與此同時,在IMSI抓取器之外,另一個領域的巨大漏洞也已暴露出來:Verint Systems、Defentek等公司已生產出利用SS7系統巨大安全漏洞的設備。SS7是七號共路信令系統的簡稱,該網絡將全球各家蜂窩通信運營商連接起來。通過SS7,研究人員用筆記本電腦就可以對世界任何地方的某隻特定手機進行準確定位,甚至還能竊聽其通話。雖然攻擊者的IP地址會留下線索,但曾於2014年在漢堡演示過攻擊SS7的托拜厄斯‧恩格爾說,「如果IP地址顯示是俄羅斯或中國某地的話,你真就沒法知道更多情況了。」通信業遊說組織CTIA–The Wireless Association認為,美國的SS7系統比歐洲更安全。該組織負責計算機安全工作組的約翰‧馬里尼奧(John Marinho)說,「在美國以外地區,通信網絡更加分散,不像美國這麼均一。」
ESD的戈德史密斯不同意上述說法。ESD曾經開發過一套售價數百萬美元的套裝軟件Oversight,用於阻截SS7攻擊。戈德史密斯說,「這太好笑了。我跟你說,我們曾對美國的通信商做過測試,結果,他們跟其他任何一家通信商一樣不堪一擊。」
最讓裡格麥頓唸唸不忘、有時也會讓他想重新回到叢林裡生活的一點是,只要有各種網絡存在,手機網絡的問題就會伴隨著我們。「這是一個無法徹底解決的問題,」他說,「這是通信功能本身必然產生的問題。你總能在許多信號裡瞄準某個信號,只要你有足夠多的數據。你不需要竊取任何信息,只要去解析空中的信號就夠了。」撰文/Robert Kolker 編輯/馮豔彬 譯/許諾

法國紅酒 vs 檳榔產業

法國紅酒 vs 檳榔產業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72667584949

我不抽煙, 不喝酒, 每天都跟病人勸導不要抽煙少喝酒 (然後被病人白眼), 不要自己幻想我們不追著打 '法國紅酒' 打擊 ,
數據證明少量的紅酒的確有益, 但檳榔少量就是致癌, 抽煙也是, 少量抽煙的人活的比較久 , 叫 healthy smoker effect . 並不是少量抽煙沒關係, 對身體好; 要不然蛇毒最天然, 來試試看少少少量的蛇毒如何 ?
如果這篇沒用 '法國紅酒' 來挑起階級意識(?), 其他人不會沒事用 '文青' 酸回來。
再囉唆一點, 亞洲人喝酒臉紅罹癌風險高, 少量的紅酒有益的資料主要來自歐美, 所以還是強烈建議不要喝酒 ( ref )

雜七雜八懶得整理了 orz

This chart shows the future of venture capital
http://pando.com/2013/08/28/this-chart-shows-the-future-of-venture-capital/

憂鬱症篩檢
https://www.facebook.com/fishmum/posts/786649511354350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5913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8/35003126/

某律師:「這法案會活到今天都是利用医界对訴訟出於無知的恐懼。」
補刀: 通往地獄的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醫療事故死亡補償 最高80萬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710526.shtml

The ADHD Explosion 閱讀筆記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97968926930958&set=a.104260976301759.6352.100001535713155&type=1

寶貝的生長發展評估DIY
http://ioklim.blogspot.tw/2013/07/diy.html

美國的公益公司法概覽
http://www.seinsights.asia/story/1266/794/2112

【數位】「臉」書:人工神經網路的故事
http://www.brain.com.tw/news/articlecontent?ID=20175
論文版:http://www.cs.toronto.edu/~ranzato/publications/taigman_cvpr14.pdf


"在墨西哥城, 墨西哥的眾議院 與一個軟體公司簽訂合約, 來建立一個讓議員追蹤草案 的應用程式。 這只是給在議院裡面 少數幾個議員使用的。 這合約為期兩年, 總共要 930 萬美金。 現在很多人都對這一點感到很生氣, 特別是那些電腦玩家們, 他們知道 930 萬美金 對於一個非常簡單的應用程式而言, 是絕對令人憤慨的金額。 但他們沒有走上街頭抗議, 而是發出了挑戰狀。 他們要求在墨西哥的程式設計師 設計出更好和更便宜的應用程式, 他們提供 9,300 美元的獎金。 "
http://www.ted.com/talks/catherine_bracy_why_good_hackers_make_good_citizens/transcript

買空賣空其實不容易啊 (勿忘打工)
YouTube Founders to Sell Delicious, a Social Bookmarking Site
http://dealbook.nytimes.com/2014/05/08/delicious-social-site-is-sold-by-youtube-founders/

"研究還指出,推特上除了政治議題走向兩極化,相同理念者還有緊密集中的現象,政治天秤兩端的民眾極少互動,多數代表美國自由與保守兩大政治板塊。"
進攻網路社群 白宮絞盡腦汁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8662000.shtml

網路監控 / 著作權法 / 個資法

FB 太難搜尋了, 備份一下最近吵架的  成果  網址

網路監控 / 著作權法 / 個資法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53769394949
https://www.facebook.com/tonylovejava/posts/10209099727236018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74552309949
https://www.facebook.com/pofeng/posts/10150674552309949

104年刑智上易第18號
"簡單來講,智慧財產法院這個判決認為FB的使用者是將其內容授權給臉書公司利用,其他使用者僅是可以利用姓名及大頭貼資料 ... ...簡單而言,無論是FB或其他網路上的資料,還是要依循一般的法律規範取得授權,以免觸法。"
http://artmagazine.com.tw/ArtCritic/article1470.html

《為什麼上街頭》 p.46


筆記一下 venev 的舊文

《為什麼上街頭》 p.46

"由於缺乏組織制度規約,共識決容易出現在媒體的需求下,產生「明星化」的效果、這些明星變成非正式的發言人與決策者。結果是水平性的「無架構」,比起垂直性的「架構」更糟,也沒有團體的規約可以約制自然產生的明星,本來追求的「直接民主」、「共識」這些東西,被摧殘得更慘。"

出處 無架構的暴政
http://blog.roodo.com/dkchen10/archives/4728841.html

「無架構」的想法創造了「明星」體制。我們所身處的社會期待政治團體做決策並選擇一些人對大眾闡明這些決策。媒體和大眾不知道如何嚴肅地聽個別女性做為女性想說的話;他們想知道運動團體到底有什麼感覺。目前為止社會上只有三種確立群眾集體意見的技術:選舉或公投、民意調查、以及適當的會議所選舉的團體發言人。婦女解放運動目前對這三種與大眾溝通的方式都不採用。整個運動或者運動內形形色色的團體都沒有建立向大眾解釋種種他們對議題的意見的方法。但是被制約的大眾老是在找發言人。


(全文備份)

無架構的暴政

本文是1970年代美國基進女性主義思想家、作家與運動者 Jo Freeman 傳頌已久的力作。一直想翻出來跟大家討論。

文章的時代背景大致是60年代運動中的一些女性受夠了運動團體內的男性中心權威,在實踐上自行成立了分離的女性團體、在思想上發展了基進女性主義的思維。這些團體多半採「無架構」的組織原則:沒有領導人、沒有發言人、會議只有協調人、沒有主席,共識決、人人平等。一些基進女性主義者在思想上把這種「無架構」組織方式讚許為親力實踐地顛覆男性霸權的權力關係,之後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旗幟鮮明的無政府女性主義(Anarcha-Feminism)。但是Jo Freeman很實際地以運動成員的角度指出了它的侷限。

「無架構」的組織原則在台灣雖然很少成為某個組織正式的共識,卻常是一些組織的各種運作原則之一:學運社團、一些社造工作室、等等。我最熟悉的學運社團的運作就往往不斷在學長姐權威與人人平等原則之間拉扯。這些環境中成長的人,進到高度架構化的組織,如工會等,往往會對其中鮮活的權威關係反彈,甚至最後退出。最接近「無架構」原則的大概是保衛樂生運動的聯盟中的一些新型態的合作關係。如果樂生運動即將為將來的運動提供一個大教室,我們必須開始正視並認真評估討論這些新的組織方式。重讀 Jo Freeman或許是一個開始。
THE TYRANNY of STRUCTURELESSNESS

無架構的暴政

by Jo Freeman aka Joreen 

 
本文最早的版本是在19705月於美國密西西比州Beulah鎮舉行的南方女權大會上的演講。初稿投給1971年出版的 Notes from the Third Year,但未獲採用。之後投稿到好幾個運動刊物,只有一份刊物回信要求允許刊登,其他的就逕自刊登了。第一版正式的發表是在1972年的 The Second Wave 2卷第1號。早期運動刊物上的版本,是以 Joreen 的筆名發表的。之後的修改版以 Jo Freeman的名義分別發表在 Berkeley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17, 1972-73, pp. 151-165, 以及 Ms. magazine, July 1973, pp. 76-78, 86-89。這篇文章傳遍世界各地,許多人自行編輯增刪、重印、翻譯並發表在雜誌書籍與網站上,通常沒有知會作者。在此的版本是作者本人綜合之前三版所編。 本版中文翻譯獲作者授權,可無償在中文網路自由流傳,任何商業性出版使用請另洽作者 Jo Freeman 要求特定授權。

====================================================================
 


在女性解放運動成形的年代裡,許多人把重心放在建立所謂的無領導、無架構的團體,以作為我們運動的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組織形式。這個想法的來源是對於過度結構化的社會的自然反應。我們多半察覺自己深處在這樣的社會中,結構不可避免地控制了我們的生活。應該要反抗過度結構化的左派和類似的團體卻往往繼續保持著菁英主義。
  
然而,「無架構」的想法現在卻已經從反對上述傾向的一種健康制衡,變成以自己為名的女神。這個想法很少被檢視,「無架構」這個名詞很少被提起,它卻變成了女性解放意識型態中深植而不被質疑的組成部分。在運動的早期,這還不構成問題。我們的運動當時定義自己的主要目標與主要方法為「意識覺醒」,而「無架構」的親密聊天團體是達成這個目標的絕佳手段。鬆散而非正式的方式鼓勵大家參與討論,而互相支持的氣氛激發出很多個人的洞見。如果不是有比個人洞見更具體的東西從這些團體裡產生出來,問題不會發生,因為這些團體的目標本來就並未超越個人成長。

當各個親密談話團體把意識覺醒的用處推到極限,而決定一起作些更特定的事情時,基本問題就發生了。許多團體在這個時刻會觸礁,因為她們改變自己的任務時不願意改變自己的架構。當時,女性們已經完全接受了「無架構」的想法,而不明白它的限制。人們把「無架構」團體和非正式會議用來達成完全不適合的目的,是由於她們盲信除了這種形式之外,沒有其他方法不是壓迫性的。

如果我們的運動要超越這些早期的發展階段,我們就得清除運動中一些關於組織與架構的偏見。這兩者都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壞處。它們可以被誤用、常被誤用,可是光因為如此就輕易拒絕組織和架構,就是放棄我們進一步發展所需要的工具。我們得理解為什麼「無架構」不管用。
 正式與非正式架構 

跟我們所願意相信的恰恰相反,世界上沒有無架構的團體這回事。任何一群各色各樣的人、為了任何目的、在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內聚集在一起,必然會產生某種架構。架構可能有彈性;架構可能隨時間變化;架構可能把任務、權力和資源以平均或不平均的方式分配給團體成員。但是無論參與的人們的能力、人格特質或意願為何,架構總是會出現。除非我們完全拒絕與彼此在任何基礎上產生連帶和互動,我們才能貼近所謂「無架構」的狀況──而這並不是人類群體的本性。
.
因此,爭取「無架構」的團體和爭取下列這些東西用處差不多、欺騙性一樣大:「客觀」的新聞報導、「價值中立」的社會科學、或「自由」經濟。一個「自由放任」的團體的現實性跟「自由放任經濟」的社會差不多;這個想法成為掩護強者或幸運者建立對他人的無可質疑的霸權的煙幕彈。這種霸權很容易建立,因為「無架構」的想法提防的只是形成正式的架構,而不是「非正式」的架構。類似地,「自由放任」哲學並沒有防止有經濟權力者建立他們對工資、價格、和物資分配的控制權,它只是防止了政府做這些控制。「無架構」成為遮掩權力的面具,而在女性運動中,通常是最有權力的人(無論她們是否意識到自己的權力)最為大力提倡「無架構」。只要團體的架構是非正式的,決策如何制訂的規則就只有少數人,而只有知道這些規則的人查覺得到權力的運作。那些不知道規則、沒被選來加入最內圈的人,只好一直迷惑,或者由於感受到她們不明瞭的一些事正在發生,而產生偏執的誤解。

要讓一個團體內的每個人都能涉入並參與團體的活動,團體的架構必須明確,而不是隱諱。決策規則必須對每個人開放,而這只有在正式架構下才可能。這並不是說正式的架構必然摧毀非正式的架構。通常不會。但是至少這樣可以防止非正式架構具有太大的控制力,而且開放一些手段使得參與非正式決策架構的人們如果對整個團體其他成員不負責任時,那些成員可以反對她們。「無架構」的組織是不可能存在的。我們不可能決定要或不要組織架構,只能選擇是否要正式架構。所以,從現在起,我只用這兩個詞來指涉特定的想法:「非架構」只那些並沒有建立一套特定運作架構的團體。「有架構」的團體一定有正式架構,也可能有非正式或隱藏的架構。非正式的架構,尤其是在「非架構」的團體中,形成了菁英的基礎。
 菁英主義的本質 

「菁英」(
elite)大概是婦女解放運動中最被濫用的字眼了。它跟50年代的「左仔」(pinko)一詞一樣常被抬出來罵人,原因也很類似。這個字眼很少被用得正確。在我們運動裡,它通常用來指涉個人,雖然這些被指涉的個人的個人特質與從事活動可能差別頗大。單獨的人不該被稱為「菁英」,因為英文 elite 這個集合名詞指的應該是一群人。任何個別的人,不管多有名,都構不成「菁英」。

正確地說,菁英指的是一群能夠對她們所屬的更大群體施加權力的一小群人,這一小群人通常不對大群體負責、她們的權力通成不被察覺、也不被認可。一個人如果屬於這個菁英小群體、或鼓吹菁英統治,則可稱為菁英主義者,無論這個人是否出名。惡名昭彰不是構成菁英主義者的要件。聰明的菁英主義者通常懂得隱藏自己;如果她們出了名,就會被群眾監視,那掩蓋她們的權力的面具就不再牢靠了。

菁英不是陰謀。很少會有一小群人聚在一起,刻意地要為了自己去接管一個更大的群體。菁英,不多也不少,只是一群恰好參與同樣政治運動的朋友。[1]沒有這些運動她們可能還是朋友;不管友誼是否維續,她們可能還是會參與運動。正是由於這兩個現象的重合使得團體內產生菁英,也使得菁英很難打破。
  
這些朋友群體在團體可能會設定的正式溝通管道之外發揮著溝通網絡的功能。如果團體沒有正式溝通管道,則朋友群體則成為唯一的溝通網絡。因為這些人是朋友,因為這些人共享一些價值和傾向,因為她們有私交,而且在做決定時會諮詢彼此的意見,所以參與在網絡中的這些人在團體中的權力比沒在網絡中的人大。而且,幾乎沒有團體不會在內部透過彼此交的朋友產生某些非正式溝通網絡。有些團體,視其規模大小而定,可能有不只一個這種非正式溝通網絡。這些網絡甚至可能會重疊。當團體內只有一個這種網絡,它就成為一個「無架構」團體的菁英群體,不管其參與者是否願意成為菁英。如果這個網絡是在一個有架構的團體內,依架構的性質和網絡成員的組成而定,它可能成為菁英,也可能不會。如果團體內有兩個或更多這種朋友網絡,它們可能會彼此競爭,而形成派系,也可能會刻意退出競爭,而使其中一個網絡形成菁英。在有架構的團體內,這種朋友網絡通常會為取得正式權力而競爭。這是最健康的情形,因為團體其他成員就會處在仲兩個權力競逐者之間的裁者的角色,而得以對那些她們暫時託付信任的人提出要求。

非正式溝通網絡不可避免的菁英主義和排他性質既不是婦女解放運動特有的新現象,對女人來說也並不陌生。幾世紀以來,這種非正式關係一直把女性排除在外,使她們無法完整參與她們參加的團體。在很多專業領域或組織內,這些網絡打造了「男更衣室」心態(locker room mentality)以及「兄弟掛」(”old school” ties),這些都有效地把作為一個群體的女性(以及個別男性)排除在核心之外,使她們無法平等地享有權力的來源與社會報酬。過去的女性運動投注大量的心力要把各種組織的決策與幹部選舉過程正式化,從而使得她們可以直接挑戰排斥女性的作法。我們都很明白,這些努力仍然無法防止非正式的純男性網絡歧視女性,但是至少這種歧視現在比較困難。

菁英群體,並單單不因為它的非正式性質,就讓人看不見。在任何小團體會議中,耳聰目明的人總是能分辨誰在影響誰。朋友群體的成員們彼此之間要遠比和外人契合。對彼此,她們比較注意傾聽、比較少打斷發言;她們會重複彼此的論點而且會善意地讓步;她們往往忽視「外人」的意見或與外人爭論,而「外人」的同意對形成決策不見得需要。但是,「圈內人」也必須與「外人」保持好關係。當然,圈子的界線不如我在此說的那麼明晰;那是互動上的一些微妙細節,而不是預先寫好的腳本。但界線總是分辨得出來,而且有其作用。只要知道了形成決定前非跟誰商量不可、誰的同意會讓整個團體的採納決定拍板定案,我們就知道誰才是主導者。

既然〔1970年代美國激進婦女〕運動團體從未具體決定團體內部誰該行使權力,全國各地的團體往往採納各式各樣的範疇來規範這件事。大部分的範疇是依循著傳統的女性特質。例如,在運動早期,結婚通常是進入非正式菁英群體的先決條件。傳統上,女性們往往被教導說已婚婦女比較容易彼此產生連帶,而她們覺得單身婦女的威脅性太大,很難成為真正的朋友。在很多城市〔的婦女運動團體〕中,這個條件進一步縮小到只包括嫁給新左派男人的女人。然而,形成這個標準的不只是傳統,因為新左派男人通常能弄到運動所需的各種資源──郵寄通訊錄、印刷設備、人脈與資訊等等──而當時女性習慣透過男人得到資源,而不是自備糧草。隨著運動逐漸的改變,婚姻愈來愈不成為有效參與菁英群體的普遍條件,但是所有的非正式菁英群體都有些標準,使得只有擁有特定物質條件或個人特質的女人可以加入。這些標準包括了:中產階級背景(雖然運動的修辭不斷地說要聯繫工人階級);已婚;雖未婚但與伴侶同居;大學畢業或至少有些大學經歷;「酷」;太「酷」;抱持著某種「激進」的政治路線或認同;沒小孩;具有一些「陰柔」人格特質,如 ”nice” (親切厚道);穿著打扮合宜(不管是依傳統或反傳統風格);等等。有些特質幾乎一定會被貼上「不對勁」的標籤,因此要盡量避免。這些包括:太老;全職工作,特別是對「事業」抱企圖心的人;不nice;決志的單身主義(就是說,既非同性戀也非異性戀)。
  
還有其他的範疇可能會被採納,但是它們都有共通的主題。參與運動的非正式菁英群體從而運作權力的標準前提往往與個人的背景、人格特質、或時間分配有關;而與個人的能力、對女性主義的獻身、才能或對運動的潛在貢獻無關。前一種是人們通常選擇朋友時會用的標準;後者則是任何真的想要發揮影響力的運動或組織必須採用的標準。
  
每個菁英群體接納成員的標準或許不盡相同,但是要被它們接納的方法則大致一樣。唯一主要的分別是一個人是從一開始就屬於菁英群體,還是後來加入的。如果你一開始加入,那麼拉越多熟人加入越好。如果大家都還不太熟,那你得刻意地與特定的成員搞熟並建立非正式結構所需要的非正式互動模式。一旦形成了非正式模式,這些模式會自我維續,而最成功的維續戰術是持續地吸收「適合」的人。加入這種菁英團體跟加入姊妹會差不多。如果被看做對群體是「正數」,一個人會被非正式架構的成員試著拉入夥,最後要不是退出,就是加入。如果這個姊妹會沒有在政治上覺醒到積極從事這種吸收工作,則這種程序可能由外人發動,就像人家加入私人俱樂部一樣。找個介紹人,即選擇一位看來在菁英群體內受尊敬的人,積極地經營與她的個人友誼。最後,她終究會把妳帶進這個圈子內。

       這些程序都需要時間。所以,如果妳有全職工作或者有擔負類似的重大責任,通常妳不可能加入,因為妳就是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開會、去培養讓妳能在決策中說得上話的個人關係。這就是為什麼正式架構對工作過度的人很有裨益。正式的決策過程常能保證每個人都能多多少少參與在內。

雖然我這些對小團體內形成菁英群體的解剖是採批判觀點的,我並不認為這些非正式架構一定是壞的──我只是說它們一定會存在而已。所有的團體都會由於成員的互動而形成非正式架構。這些非正式架構可以發揮很積極的作用。但是只有「無架構」的團體會徹底地讓非正式架構掌控。一旦非正式菁英群體與「無架構」的神話結合在一起,就不會出現試圖限制它們行使權力的嘗試。菁英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們必須瞭解這種狀況的兩個潛在的負面後果。第一個問題是:非正式架構的決策很像姊妹會,人們聽彼此的話,因為她們彼此喜歡對方,而不是因為那些發言有什麼重要性。如果運動並不做什麼重要的事,這還不要緊。但是如果不希望運動被困在這個草創期,這種傾向勢必得修正。第二個問題是:非正式架構不對整個團體負責。她們的權力不是被賦予的,從而也不能被取消。她們的影響力不來自於她們為團體所做的事,因而她們也不能直接被團體影響。並不是說非正式架構必然就不負責任。試圖維持自己影響力的人通常會試著負起責任。但是團體就是無法督促人負責;負不負責端視菁英的興趣與利益。
 「明星」體制 

「無架構」的想法創造了「明星」體制。我們所身處的社會期待政治團體做決策並選擇一些人對大眾闡明這些決策。媒體和大眾不知道如何嚴肅地聽個別女性做為女性想說的話;他們想知道運動團體到底有什麼感覺。目前為止社會上只有三種確立群眾集體意見的技術:選舉或公投、民意調查、以及適當的會議所選舉的團體發言人。婦女解放運動目前對這三種與大眾溝通的方式都不採用。整個運動或者運動內形形色色的團體都沒有建立向大眾解釋種種他們對議題的意見的方法。但是被制約的大眾老是在找發言人。

雖然並未有意識地指定發言人,我們的運動丟出了許多由於各種原因吸引公眾目光的女性。這些女性並不代表哪個特定團體或既定的集體意見;她們自己知道,也都這麼說。但是由於媒體想知道我們運動對某個議題的立場時找不到正式發言人或任何決策機構可以訪問,這些女性就被當成了發言人。因而,不管她們喜不喜歡、不管我們的運動喜不喜歡,這些公眾矚目的女人就被自然而然地安在發言人的位置上了。

這是對這些被貼上「明星」標籤的女人的怨懟的主要來源之一。由於她們並未被運動中的女性選擇來呈現運動的觀點,當她們被媒體假設說她們代表整個運動發言時,運動成員會怨恨她們。但是,只要運動一直沒有選擇自己的發言人,這些女性就會一直被媒體和大眾當成發言人,不管她們自己要不要。

這對運動和被貼上「明星」標籤的女性都有嚴重的負面後果。首先,因為運動並未賦予她們發言人的職位,運動也無法取消她們的位置。是媒體把她們當成明星,也只有媒體能選擇不聽她們的發言。只要媒體找不到足以代表運動的權威發言與聲明,它們會一直到處找「明星」。只要我們的運動還相信它根本不應該有代表人,運動就無法控制誰被選擇來對大眾代表我們的運動。其次,被架到明星位置上的女性常常發現她們被自己的姊妹們無情攻擊。這對運動一點好處都沒有,而且對被捲進去的人來說非常痛苦。這種攻擊要不是導致這些女性帶著苦澀的疏離感而永遠離開運動,就是使得她們不再覺得必須對所謂的「姊妹」負責。她或許還維持著對模模糊糊地定義的運動的某種忠誠感,但是她再也不會輕易被運動中的其她女性的壓力影響。只有受虐狂會對為她帶來這種痛苦的人還覺得有責任,而這些女性通常太堅強了,不會對這種個人壓力低頭。從而,對「明星」體制的反挫事實上鼓勵了我們運動一向譴責的那種個人主義式的不負責任。把一位姊妹當成「明星」趕出運動,使得我們的運動對她失去任何控制,然後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犯下她被指控的任何個人主義惡行。
  政治無能 

無架構的團體很有效地使得女性可以訴說自己的生命經驗;但是做事情很不行。當人們厭倦了「空談」而想要起而行動的時候,這些團體就亂了陣腳,出非它們改變其運作方式的性質。有時候,發展起來的團體內的非正式架構恰好符合團體的需要,而填補了所需的功能,使得無架構的團體顯得好像有用。換句話說,這個團體很幸運地發展出恰好適合執行某個特定計畫的某種架構。

在這樣的團體中工作會帶來很強的興奮感,但這也是很少見的、很難複製的。這種團體必然要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1)      任務導向:它的功能很狹隘、很特定,例如舉辦一場會議或出版一份刊物。任務基本上組織起了團體。任務決定了什麼事在什麼時候必須做到。任務提供了一個指引,讓人可以判斷她們該做的行動以及未來的活動。
2)      團體相對地小而同質性高:參與者需要同質性來保證有可以互動的「共同語言」。從差異極大的背景出身的人們可以為意識提升團體提供豐富性,讓成員可以從彼此的經驗中學習,然而,在一個任務導向的團體中,成員太多元性只會讓她們不斷地互相誤解。這些背景互異的人們會以不同的方式詮釋詞語和行動。她們對彼此的行為有不同的期待,也以不同的標準來評價結果。如果大家互相都熟到能理解這些微妙差異,這些都不成問題。但是,通常這些差異總是導致困惑,以及無止無休的會議來擺平沒人事先想到會發生的衝突。

3)      高度的溝通:在重要的決策過程中,資訊必須傳遞給每個人、意見需要被檢視、工作要分工、而且每個人都必須參與。只有在團體很小,而且在任務的關鍵時刻事實上住在一起的狀況下才辦得到。很顯然地,參與者愈多,要足夠讓每個人都參與決策所需要的溝通量就會成幾何級數上升。無可避免地,這會把團體成員人數限制在5人左右,不然就得把一些人排除在決策過程之外。成功的團體可能大到1015人,但是她們必須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從事部分特定任務、小組成員有重疊,這樣各小組在幹什麼才能流暢地讓其他小組理解。

4)      低度的技能分殊化:不是每個人都得能做每件事,但是每件事至少都要多於一個人可以做。這樣,就沒有人是不可或缺的。一定程度上,人成了可以互換的零件。
  
善於利用好運的小團體或許能夠符合上述這四個條件,大團體則絕無可能。從而,由於在大部分城市中的整體婦女解放運動跟個別小成長團體一樣無架構,整個運動的效率很難比個別團體所從事的個別任務還高一些。非正式架構鮮少能夠有足夠的凝聚力和內部聯繫以有效地操作整個運動。所以運動產生了一大堆動作而很少有成果。很不幸地,即使那些動作最終歸於徒然,它們並非毫無影響,而是有害的,受害者就是運動本身。

如果不拉進太多人、維持小規模的話,有些團體成功地組織了地方性的行動計畫。但是這種形式把行動限制在地方層次,無法在區域或全國層次上進行。而且,如果要運作順暢的話,這些團體通常就得把自己縮減到只剩原來就在運作團體事務的非正式朋友群體,因而排斥了許多婦女的參與。只要婦女參與運動的唯一管道就是加入某個小團體,孤僻一點的人就必然會吃虧了。只要朋友群體還是組織活動的主要手段,菁英主義就被體制化了。

一個團體如果無法找到地方性計畫來投入,大家相聚在一起本身就成了在一起的唯一目的。如果一個團體沒有任務(意識覺醒也是個任務),裡頭的人們就會把精力花在控制團體的其他成員。絕大多數狀況下,這並不是由於惡意地想要操縱他人,而是由於她們的才能沒有更好的地方好發揮。能幹的人,手上有的是時間、又需要一些理由來合理化為什麼要聚在一起,就把她們的力氣花在人際方面的控制、把時間花在批評團體其他成員的性格。內鬥與個人間的權力遊戲壓倒了一切。當團體找到任務好投入時,人們就會學著接受與其他人依著她們目前的樣子來相處,而把個人好惡服從於更大的目標之下。那種想把每個人改造成自己認為她們該長的樣子的衝動,就有了分寸。

意識覺醒階段的結束讓女性團體成員無處可去,而組織架構的闕如又使她們沒又到達任何地方的工具。運動中的女性們要不把眼光和力氣向內轉、指向自己和她們的姊妹,就得尋求其他行動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不多。有些女性乾脆「自己搞自己的」。這可以產生出許許多多對運動有用的個人創意,但是大多數姊妹沒條件這麼做,而且當然無益於培養集體合作的精神。其他女性則完全淡出運動,因為她們不想發展出自己的個人計畫,又無法發現、參加、或發起能提起她們興趣的集體計畫。

很多人轉而投入其他政治組織以尋求婦女運動中找不到的架構、有效率的行動、和其他元素。對這些只把婦女解放當成女性應該投入的各種議題之一的政治組織因而能夠把婦女解放運動當成一個極佳的新成員招募場所。這些組織不需要「滲透」進運動,雖然這種可能性不能排除。女性們透過成為婦女解放運動的一員而產生的對有意義的政治活動的渴求本身就足以讓她們在我們的運動無法提供適當出路給她們的新想法與能量時,急於加入其他組織。這些加入其他政治組織又留在婦女解放運動、或是加入婦女解放運動又留在其他政治組織的女性,又成了新的非正式架構的來源。這些友誼網絡是植基於她們共享的非女性主義政治信念,而不是我之前討論的那些因素,但是運作方式大致是一樣的。由於這些女性共享著一套價值、想法與政治傾向,她們也變成了非正式、無計畫、沒人推選出來的不負責任的菁英──不管她們自己願不願意。

這些新的非正式菁英常被不同運動團體內舊的非正式菁英視為威脅。這是正確的。 這種政治取向的網絡往往不甘於像許多舊菁英一樣僅僅停留在「姊妹會」的層次,而積極地想要推廣宣傳她們的政治與女性主義思想。這很自然,但是它對婦女解放的影響從來沒有被適切地討論過。舊菁英很少會願意把這些差異公開化,因為這樣就會暴露了她們自己所扮演的團體內部非正式架構的角色。

很多非正式菁英都躲藏在「反菁英主義」與「非架構組織」的大旗之下。要有效地迎戰其他非正式架構的挑戰,她們就得公開自己的身份,而這可能會帶來很多危險的後果。從而,要維繫她們自己的權力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把對方貼上「共產黨」、「改良主義」、「同性戀」、「反同性戀」等等標籤,然後把她們排除在外。其他唯一的方法就是把團體正式地架構化,從而把原來的權力架構正式化。而這往往辦不到。如果這個團體的非正式菁英以往有良好的架構而且運作著較大的權力,正式化的任務也許可行。這些團體也許有多少有效率的政治活動的歷史,這表示非正式架構運作得夠好,可以取代正式架構。架構化不會改變它的運作方式太多,雖然權力架構的正式化的確會為正式的挑戰開了一扇門。然而,正是那些最需要架構的團體最無法打造出自己的架構。它們的非正式架構形成得不太好,而「無架構」的意識型態又使得它們很不願意改變戰術。一個團體越「非架構」、越缺乏非正式架構、而且越信奉「無架構」的意識型態,它就越容易被一群政治上有同志關係的人接收下來。

由於整體婦女解放運動和它大部分的成員團體一樣「非架構」,整個運動同樣地容易臣服於間接的影響。但是在現象上有所不同。在地方層次上,大多數團體可以自主運作;但是只有有全國性組織的團體可以組織發動全國性的活動。因此,有架構的女性主義組織往往提供了全國女性主義活動的方向,而這些方向是由這些組織自己的優先順序來決定的。就是只有類似NOW(全國婦女組織)、WEAL [2]這些大組織以及一些左翼婦女政團有能力發動一場全國抗爭。形形色色非架構的婦女解放團體可以選擇支不支持全國性抗爭,但是它們沒辦法自己發動這種規模的抗爭。就這樣,小團體的成員們成了有架構大組織之下的小卒。堅持非架構的團體無法拿運動的豐沛資源來支持它設定的優先目標,它甚至沒辦法決定優先目標是什麼。

越無結構的運動越無法控制自身發展的方向以及它所從事的政治行動。這不表示它的想法不會傳播。如果媒體有一些興趣而社會條件又適合,這些想法還是會廣泛為人所知但是想法的傳播不表示這些想法就會被實踐,而只意味著人們會廣為談論。如果所需要的行動是個人就辦得到的,或許有人會真的去實踐;但是如果需要的是協調一致的政治力量,那就不可能了。

只要婦女解放運動還專注於一種強調小群朋友間鬆散的討論的組織型態,它就還察覺不到「非結構」最糟的問題。但是這種組織風格有其限制:政治上無力、排他性強、而且歧視那些並沒有或者無法打入友誼網絡的女人。那些由於階級、種族、職業、教育程度、婚姻或撫養子女、性格等等因素而與既存友誼網絡合不來的人注定會被排斥參與運動。而那些合得來的人則會有高度意願要維持現狀。

非正式群體的既得利益靠著非正式架構來維繫,從而運動無法決定到底誰能在運動內行使權力。如果運動繼續故意故選擇誰來掌權,權力並不會就此被廢除。這樣做廢除的只是運動成員要求行使權力和影響的人們向她們負責的權利。如果運動由於知道它無法要求掌權者負責,就把權力盡可能地分散,這樣是可以防止任何群體或個人完全宰制運動。但同時這也使得運動變得毫無效率。我們得在宰制和無效率之間找個中間點才行。

這些問題在當前已經無可閃避,因為運動的性質不可避免地改變了。意識覺醒作為婦女解放運動的主要功能已經過時了。由於過去兩年來媒體密集的報導和無數地上書籍和文章的發行流通,「婦女解放」這個詞已經家喻戶曉。很多人在討論我們的議題、很多人組成了與任何運動團體都沒有聯繫的討非正式論小組。我們的運動必須前進、挑起其他的任務。現在,我們的運動需要找出議題的優先順序、闡明它的種種目標、並協調一致地追求其目標。要達到這些,我們必須在地方、區域以及全國層次上組織起來。
 民主架構的原則 

只要我們的運動不再執著於「無架構」的意識型態,它就可以自由地發展出最適合其健康運作的各種組織型態。這不表示我們就得走到另一個極端而盲目模仿傳統的組織型態。但是我們也不應該盲目地全盤排斥它們。一些傳統的組織技術雖非完美,但應該會很有用;有些傳統組織技巧會提供我們一些洞見,可用來思考該做些什麼、又該避免什麼,才能讓運動中的個人以最少的代價達到特定目標。大多時候,我們會需要試驗各種不同的架構並發展多樣的技巧來適應不同的情況。我們的運動中發展出來的「抽籤制度」(Lot System, 以抽籤來隨機決定分工)就是這樣的一種新思路,它並不適用於所有情況,但有時候會有用。我們還得發展其他關於組織架構的想法。但是在我們能夠明智地進行試驗之前,我們必須接受:架構並不注定就是壞的,只有過度僵化的架構才是壞的。

       在我們進行這種嘗試錯誤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注意一些民主架構與政治效率的基本原則:

1)          以民主程序授權給特定的人從事特定的任務。單純依慣例默許人們執掌職位或任務必定不可靠。如果人們是被團體選取來扛起一件任務,最好是在她們表示有興趣與意願之後,她們就許下了很難被忽視的承諾。

2)          要求所有被賦予權威的人對選取她們的人負責。這是團體對掌權的人維持控制的方法。個人可以行使權力,但是團體對於權力如何行使要有最終決定權。

3)          把權力盡可能地分散給很多人。這可以防止壟斷權力,同時要求掌權者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必須諮詢很多人的意見。這也給很多人有機會這也給很多人有機會去承擔特定的任務、學習不同的技能。

4)          任務必須輪流。 一個人正式或非正式地負責一件事使得這事看來像她的「財產」,團體就很難解除或控制這件任務。反過來說,如果任務輪換得太頻繁,個人就沒有足夠的時間學會做她的工作並從辦妥事情中得到滿足感。

5)          依理性的標準來分配任務。不管是因為團體喜歡某人而給她某個職位,或是因為大家討厭某人而給她苦差事,長遠來說,對團體、對個人都沒有好處。選擇的主要考量必須是能力、興趣與責任。人都需要有機會學習她們不會的技能,但是這最好是通過某種「學徒制」,而不是把人丟下水叫她自己學游泳。承擔一件自己無法掌握的責任會使人喪氣。反過來說,被排斥而不能做自己能做得好的事使人無法發展自己的技能。女性在人類歷史上太常因為太能幹而招來懲罰;我們的運動無須重複這種事。

6)          盡可能頻繁地讓每個人獲知訊息。資訊是權力。獲取資訊會增強一個人的權力。如果一個非正式網絡在團體之外、在她們內部散佈資訊,她們就已經在團體沒有參與之下開始形成意見了。一個人對於事情如何進行、正在發生什麼事越能掌握,她就越能夠發揮政治效率。

7)          讓團體成員平等地使用所需的資源。這不一定總是辦得到,但是我們應該努力達成。如果一個成員壟斷了某個團體運作需要的資源(像是某人丈夫擁有的印刷機或沖洗暗房)會不恰當地影響這些資源的運用。技能和資訊也是資源。團體成員必須願意把她們各自懂得的教給其他成員,這樣技能才能平等地讓成員們共享。

遵守了這些原則,不管各個不同的運動團體發展出什麼組織架構,這些架構都能對團體負責、受團體控制。掌權的人們會是分散、有彈性、開放、而且是暫時的。她們不能輕易地將她們的權力成為慣例,因為最終的決定是由整個團體共同做出的,團體可以決定誰要在裡頭行使權威。





[1] 在美國運動界的語境中,「政治」通常取其廣義的定義,我們在台灣歸於各種「社會運動」的那些都包含在內。而台灣運動語境中所指的與社運不同的「政治」,在美國運動中則要特定明確地稱作「選舉政治」(electoral politics)
[2] 這兩個都是「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為主導的組織,以立法爭取男女平權為主要目標。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和Jo Freeman這樣的基進女性主義者批評她們是「改良主義」,因為她們的目標並不觸及父權社會的基本矛盾,而只是要求女性在各個領域有與男性同樣的升官發財出名掌權的機會而已。